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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赤勇: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时间:2020-01-11 04:50来源:http://www.shop80.cn 作者:今日新开网页传奇 点击: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读懂“中国之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郝赤勇: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保护的强烈需求,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法定领域,还有很多工作有待做深做透,如保护古村落等人文遗迹的检察公益诉讼才刚刚开始,涉及矿山环境修复等诸多自然资源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尚待破题。面对一些法律尚未规定的领域也呈现出的强烈的公益诉讼需求, 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实践探索,在法治的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授权决定,开展相关试点,推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规范。

  那么,为什么说对公共利益的清晰界定,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能够良好运行的根本条件呢?

郝赤勇: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三是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充分彰显了公益诉讼的制度作用。

  郝赤勇: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过程中的调查和取证方面存在的障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是政府理解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得到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法院、监委等积极配合、有力支持,认同度越来越高,全国大多数省份党委政府和人大出台了关于公益诉讼的决定。

  人民网:总体而言,助推公益诉讼事业对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起到怎样的作用?

  人民网: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到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您认为这一举措会产生哪些影响?

  具体来说主要有:

  郝赤勇:公共利益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它不同于国家利益和集团(体)利益,也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实体上的共享性等特征。 多数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只能是一种关联关系,绝不能把公共利益等同于多数人利益。

  人民网:您曾说,司法资源是最昂贵的资源,好钢最好用在刀刃上。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这块“好钢”?

  郝赤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专门对建立这一制度作了说明,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首先这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初衷和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赋予它提起诉讼的权力,从立法层面来说这是保护公益的“兜底”保障,是对法定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缺位或不能情况下的补充。

  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立足中国国情,根据中国司法体制,为解决公共利益保护定制的“中国方案”,有利于加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是坚持协商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试点,2017年6月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总的来看,短短几年时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社会认可程度不断提高。全国政协组织的“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组今年在安徽、内蒙古开展专题调研过程中,实地查看了多处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旁听案件审理, 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符合中国发展道路和人民群众期待,工作推进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和深厚的社会基础。

  三是加强了国家治理能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具有司法介入公共利益保护的职能优势,把这个中国独创的诉讼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二是专业能力方面的障碍。公益诉讼检察涉及多领域专业知识,办案环节多、办案战线长,对检察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能力欠缺。

  郝赤勇: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人民政协要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一是坚定制度自信。我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一是坚持协商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网:您曾多次参与政协聚焦依法治国的相关调研,您认为人民政协应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发挥协商民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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